HJ 1388-2024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化氢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的测定。
采样体积为 10 L,吸收液体积为 10 mL 时,方法检出限为 0.007 mg/m³,测定下限为 0.028 mg/m³。二氧化硫浓度大于 70 mg/m³ 或氮氧化物浓度大于 20 mg/m³时,不适用本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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