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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回复“榧子、甘草、硫酸铜”是否属于“药物饲料添加剂”的函
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
2025-11-24
138
发布单位
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
发布日期
2025-11-24
标准类标
地方法规
生效日期
2025-11-24
有效性状态
现行有效
废止日期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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